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证据
2.1 立案证据
立案侦查,应当有相关人员的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投案或者扭送犯罪嫌疑人的材料,或者公安民警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或者相关部门移送的犯罪线索材料等事实材料,或者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材料,或者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材料。
2.1.1 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投案材料
(一)报案、控告、举报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形式提出;
(二)网上报案、控告、举报的,应对网页截图打印附卷,并注明来源;
(三)口头或者 *** 报案、控告、举报、扭送的,接受的工作人员应当 *** 笔录,由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签名或者盖章;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的,接受的工作人员应当 *** 笔录,由投案人签名或者盖章;
(五)报案、控告、举报可能招致打击报复的,应及时采取保护、保密措施。
2.1.2 公安机关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现犯罪事实的材料
公安机关在日常巡逻、例行检查等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现犯罪事实的,工作人员应当将相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人员所写的书面材料,每人一份,不能由几人共同书写。
2.1.3 相关部门移送的犯罪材料
有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2.1.4 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
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的 *** 按《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案规范(2014版)》执行。
2.2 案件侦破证据
公安机关通过实施侦查措施,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有反映破案经过、如何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证据材料。
2.2.1 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关材料
(一)公安机关通过现场摸排调查或者排查被害人社会关系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附走访调查的相关材料,如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监控录像等。
(二)通过分析电信通话情况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附通话记录等相关材料,通话记录应加盖通讯部门公章。
(三)通过技侦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关内容如果不能公开,应作证据转换或另行 *** 保密卷。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求查阅保密卷时,公安机关应当配合。
(四)犯罪嫌疑人拨打 *** 报警、委托他人报警,或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的,应附报警单、受委托人证言等。
2.2.2 到案经过
(一)抓获经过应包括到案时间、地点、经过、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的顺序等细节。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有数罪的命案,侦查机关应当写明各罪线索的来源及并案侦查的情况。
(三)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有协助抓获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的,应当写明具体的协助行为。
(四)抓获经过应写明是否具有自动投案、检举揭发、坦白等情节,以及是否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报案或者协助将其抓获,是否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提供其犯罪的主要证据等情况。
(五)抓获经过应由二名以上参与抓捕或者接受投案的工作人员书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人员所写的书面材料,每人一份,不能由几人共同书写。
2.2.3 使用警犬侦破的说明材料及录像使用
警犬嗅源手段协助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查获凶器等相关物品的,应将相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条件的可以附录像。
2.3 勘验、检查、搜查证据
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或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所进行搜查的,应 *** 现场勘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证据,必要时,可以录像或照相。
2.3.1 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录像、制图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侦查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等。勘验、检查现场,应当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 *** 笔录,由参加勘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对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包括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录像和现场录音。现场勘验笔录正文需要载明现场勘验过程及结果,包括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品的名称、位置、数量、性状、分布等情况,尸体的位置、衣着、姿势、血迹分布、性状和数量以及提取痕迹、物证情况等。移动现场尸体前,应当对尸体的原始状况及周围的痕迹、物品进行照相、录像,并提取有关痕迹、物证。
对涉及多个现场的,应当标明案发现场、抛尸现场、抛物现场以及购买作案凶器、提取物证等相关现场的位置关系。
2.3.2 提取、扣押相关痕迹、物证、书证等
(一)在现场勘验、检查中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应当固定、提取,并在《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中记录。扣押文件、物品应附扣押清单、扣押决定书。提取现场痕迹、物品应附《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对应当扣押但不便提取的物品、文件,经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可以交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应附《登记保存清单》。
在搜查中发现的证据,应附搜查笔录、扣押清单,以及搜查中拍摄的照片、视听资料。
(二)现场周边的视频信息、基站信息、地理信息及电子信息的采集。勘验、检查人员应当及时采集并记录现场周边的视频信息、基站信息、地理信息及电子信息等相关信息。
勘验、检查与电子数据有关的犯罪现场时,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处置相关设备,保护电子数据和其他痕迹、物证。
(三)搜查犯罪嫌疑人人身、住处或者其供述、指认的场所发现的物证、书证,应当附有搜查笔录、扣押清单以及搜查中拍摄的照片、视听资料。
(四)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或者相关证人证言中涉案资金往来情况,应及时调取相关证据进行印证,包括银行卡开户情况、户主信息、流水清单、柜台存取款记录、存取款回执、atm 机存取款录像等。
(五)作案工具收集程序、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经勘验、检查、扣押决定、搜查、调取手段获取作案工具,要附有相关笔录、清单、照片,笔录、清单要经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无物品持有人签名的,要注明原因;作案工具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要注明清楚。必要时,应当 *** 同步录音录像。
(六)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带领下找到尸体或尸块的,首先对藏有尸体或尸块场所进行辨认,然后进行勘查, *** 相应笔录、清单、照片,并同步录音录像。
(七)侦查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持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时,应当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取证据。并当场 *** 《调取证据清单》,调取证据后应向有关人员问明证据的来源、内容、保存情况等,并 *** 《询问笔录》。必要时,应当采用照相、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八)笔录及清单应注明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并经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应注明原因。对于未附有勘验、检查、搜查笔录、调取笔录及扣押清单、照片的物证、书证,以及勘验、检查、搜查笔录与扣押清单、照片记录不一致的物证、书证应当通过见证人出庭作证或者播放侦查机关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调取等侦查活动的同步录像等方式进行补正,不能补正或者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九)对于应当扣押但不便提取的物品、文件,经拍照或者录像固定后,可以交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单独开具登记保存清单。
(十)对于容易损坏、变质,不能随案移送的物证、书证,应当用笔录、绘图、拍照、录像、 *** 模型等 *** 加以保全。
2.4 鉴定意见
2.4.1 尸检报告
尸检报告是证实被害人死亡原因的重要证据,应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于鉴定意见的相关规定。
(一)尸检报告及照片应当全面、客观、详细记载尸体检验情况,对被害人身上创口、衣服裂口的大小、形态、伤型及位置逐一详细记录,并逐一附细目照。对被害人留有痕迹的衣物应当提取备检。
(二)在尸检工作中,除进行体表检查外,还应当进行解剖,准确确定死亡原因,并分析推断致伤致死工具,同时对死亡时间进行推断。
(三)对女性尸体进行尸检时,还应逐一采集女性口唇、 *** 、 *** 等易受侵害部位的拭子及指甲内可能遗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dna物质。
(四)对死因不明确的被害人尸体必须提取胃内容物、心血等进行理化检验,对于涉及案情认定的其他专门性问题,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五)对于可能有多种原因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分别对几种原因进行分析检验。
2.4.2 活体伤情鉴定
对被害人的伤情鉴定应详细描述伤型及位置,分析致伤工具并附伤情照片等。
2.4.3 其他鉴定意见
(一)凶器提取在案的,应鉴定凶器上是否留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纹或者 dna,凶器上是否留有被害人的血迹或者dna。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时所穿衣物提取在案的,应对衣物进行多点提取检测,鉴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衣物上是否留有被害人血迹或dna。
(三)在现场提取的血迹、毛发、体液、指纹、掌印、鞋印等应与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物特征、物品等作同一认定。
2.5 确认被害人身份的证据
(一)被害人亲属确认死亡被害人身份的证言。
(二)死亡被害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
(三)尸体具备辨认条件的,应组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亲属对尸体照片进行辨认, *** 辨认笔录并进行dna鉴定,以确认死者的身份。尸体不具备辨认条件的,应进行dna鉴定,以确认死者的身份。被害人身份无法确定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书面说明。
(四)无名尸体确认被害人身份的过程应通过证据固定,如相关证人辨认尸体的笔录及证言等。
2.6 指认、辨认笔录
2.6.1 指认现场笔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归案后应指认犯罪现场并 *** 指认笔录及照片,指认的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
2.6.2 辨认凶器笔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相关证人对搜集在案的作案凶器,应进行混杂辨认并 *** 笔录及照片。
2.6.3 辨认相关物品笔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相关证人对提取在案的有关物证如作案时所穿衣物、被害人遗留物品等,应进行混杂辨认并 *** 笔录及照片。
2.6.4 被害人、目击证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
有存活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证人的,应组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混杂辨认并 *** 笔录及照片。
2.6.5 对同案犯的辨认笔录
共同犯罪案件中,应组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同案犯进行混杂辨认并 *** 笔录及照片。
2.7 视听资料
公安机关应及时提取固定、规范 *** 相关视听资料作为证据。
2.7.1 现场监控录像
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应及时调取,调取应有调取证据通知书和调取证据清单。未能调取的需作相关说明,提取应保持原样,不得剪辑,具备辨认条件的,应组织犯罪嫌疑人及相关证人、被害人对录像内容进行辨认。
2.7.2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每次讯问,都应当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包括有罪供述和无罪辩解,录像前应调试好设备,不得以设备故障为由不进行录音录像。同步录音录像起止时间应与笔录一致。
2.7.3 查找物证的录音录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带领公安机关查找凶器、尸体、尸块或相关物证的,应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2.8 通讯及活动证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者相关证人证言中涉及的通讯及活动情况,应及时调取相关证据进行固定。
2.8.1 通讯证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讯使用的手机、手机卡及机主信息、通话记录、信息等材料,应及时到通信部门调取并加盖公章。
短信、微信、qq 聊天记录、电子邮件、书信等,应及时通过拍照、截图、转换等方式予以固定。转换、固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出具说明对固定的对象加以确定。
2.8.2 活动轨迹证据
对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后活动轨迹进行调查,核实其是否有作案时间并附相关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住宿的材料。应调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入住宾馆、旅社的入住登记表、监控录像,同时对接待住宿人应进行询问并 *** 询问笔录,具备辨认条件的应组织接待住宿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混杂辨认并 *** 辨认笔录。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乘坐交通工具的材料及交通工具活动轨迹的材料。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调取相关购票记录、车票、登机牌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开车的,应调取车辆的行驶轨迹或者进出相关收费站的记录、监控录像。
2.9 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是侦查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采用模拟和重演的 *** ,证实在某种条件下案件事实能否发生和怎样发生,以及发生何种结果的一项侦查措施。对于作案时间、作案凶器、作案条件等存在疑问的案件应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2.10 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
公安机关在搜集过程中应全面、细致,详细记录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反映的关于案发的时间、地点、起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体貌特征、案发过程、被害人反抗情况、各共同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中的具体行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受伤情况等内容。
被害人陈述或关键证人证言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的,询问笔录应当记录其自述的变化原因和新的陈述内容。变化原因和新的陈述内容涉及的事实、证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意核实和收集。对询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应告知被害人和证人。
2.11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一)侦查机关应当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和无罪、罪轻的辩解,每次讯问都应当 *** 讯问笔录,记录应完整反映整个讯问过程,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何从不供到供述的经过,均应如实记录。
(二)侦查机关应对案件前因、作案动机、目的、犯罪预谋、策划过程、作案过程、使用凶器、凶器特征及去向、尸体处理情况、有无处理过犯罪现场、毁灭证据、逃离路线、涉案财物的数量、特征、下落以及是否有同案犯、同案犯的犯罪事实、地位作用等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讯问。
(三)讯问时应问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是否存在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等情况,以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时的主观心态以及被害人有无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反复或者作无罪辩解的,讯问笔录应如实记录其翻供、认罪、反复以及辩解等内容。
翻供原因和辩解涉及的事实、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或者法律适用可能发生影响的,侦查人员应当进行核实和收集。无法核实、收集的,应当 *** 工作情况记录说明经过及原因。
2.12 证明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
2.12.1 年龄证据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应当附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冠照片以及同户家庭成员情况,未附照片的,应当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或其他知情人员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照片的笔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亲属对户籍证明中所载年龄提出异议或无法从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户籍证明材料的,应当补充提取医院出生证明,个人履历表,入学、入伍、招工等登记表,或者接生人、邻居或亲友等其他知情人员的证言。
对于采取上述调查取证手段仍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时是否年满14、16、18、75周岁的,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相关鉴定。
2.12.2 其他刑事责任能力证据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时行为反常或者归案后言行举止失常,曾有精神病史或其近亲属有精神病史,可能患有精神病的,应当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二)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智力障碍或聋哑、盲人等生理功能缺失情况的,应当调取病历等医学诊断证明或委托医学单位进行鉴定。
(三)对怀孕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检查后作出妊娠情况证明。
2.13 情况说明
对凶器未提取在案,痕迹、物证、书证未能鉴定,同案犯在逃及被处理等情况,公安机关应予以说明。
一. 微信聊天记录要想作为证据使用,首先要确定聊天内容的真实性。 *** 聊天是虚拟的,因此必须要证明聊天记录中的主体就是诉讼中的当事人本人。如果微信号绑定了手机,并且该手机是实名认证的,手机机主的姓名又与诉讼中的当事人姓名一致的话,就能够证明该微信用户的身份,进而证明聊天记录真实与否。
二. 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内容具备完整性,并且无删减改动,删除或者截取的部分聊天记录因为不具备完整性,不能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也不能完整地表达真正的事实,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三. 聊天记录的内容要具备合法性。即微信聊天内容不能是违法法律规定获取的内容,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不存在欺骗或者胁迫内容,应当是当事人正常交往中表达的内容,具备普通证据”合法性“的基本要求。
四. 如果提供的聊天记录的微信号不是实名认证的,还要提供其他证明来证明该微信号就是当事人本人的微信,如果有其本人微信头像或者提供了证人证言加以佐证,能够证明该微信主体的该聊天记录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五. 微信聊天记录与待证事实必须具有关联性。提供的聊天记录或者语音图片必须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不具备关联性,虽然证明是当事人本人的聊天记录也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微信聊天作为一种社交方式,具有删除,撤回等功能,存在删减的可能性,因此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时候,应当充分审查其完整性,真实性。同时微信也存在非实名认证,以及被他人盗用的可能性,因此,在诉讼活动中应当全面审查其合法性,客观公正的判断认定微信聊天记录这一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满招损,谦受益。 (尚书大禹谟)
2.我不多求什么只希望有一个人能让我随叫随到
3.要听别人的意见,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4.坚韧是意志的更好助手。――欧洲
5.定期存钱。
6.大多数人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想改革自己。
7.爱自己,靠自己,做自己
8.既然左右不了成果,就完美进程吧。
9.自信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人生品质!自信是我们的指路明灯!自信是我们成功的基石!
10.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宋•范开)1、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世界里做着只有自己才能阐释的梦。
11.没有秋日落叶的飘零,何来新春绿芽的饿明丽?只有懂得失去,才会重新拥有。
12.得意时应善待他人,因为你失意时需要他们。
13.想娶你的男人,会耐心听你诉苦,也会啰里啰嗦对你生活的大事小情指手画脚。
14.寒窗磨利剑,六月沙场试锋芒。
15.不经意的一句话,一段歌词。 就能勾起我,所有的旧记忆
16.看着你那油乎乎的脏脸,我巴掌都下不了手,我怕我买洗手液买穷自己。
17.意料之中的事往往不会发生,意料不到的事却经常出现。
18.天再高又怎样,踮起脚尖就更接近阳光
19.不要忽略细节
20.志正则众邪不生(三国志)
21.不要骗自己还会找到更好的了,人生越到后面越凑合,因为大家都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了,而爱这个东西,恰恰忌讳太明白,它需要轻微的糊涂以及神经质2017生活感悟经典句子2017生活感悟经典句子。
22.踩着垃圾到达的高度和踩着金子到达的高度是一样的。(经典情感说说大全)
23.我将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
24.great occasions.
25.很多时候,当下那个我们以为迈不过去的槛,一段时间之后回过头看其实早就轻松跳过;当下那个我们以为撑不过去的时刻,其实忍着熬着也就自然而然地过去了。所有没能打败你的东西,
26.即使行动导致错误,却也带来了学习与成长;不行动则是停滞与萎缩。
27.结果不好,就是不好。
28.天天都是一个出发点,每天都有一点提高,每天都有一点收成!
29.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子》
30.青年是诗歌丰富的季节,而老年更适宜哲学上的收获。――叔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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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您要跟有福气及正面、积极、向上的人在一起。
32.有所得是低级快乐,无所求是高级快乐。1、回头买两瓶妇炎洁刷刷您沉鱼落雁的容貌好吗
33.你需要回炉重造
34.所有人的都是平凡的,有些人因知道这一点而真正成了平凡的人2017生活感悟经典句子文章2017生活感悟经典句子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35.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
36.拖延将不断滋养恐惧。
37.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38.只要比竞争对手活得长,你就赢了。
39.有很多事情,你不必看透,只需看清;很多茫然到迷失的日子,你不必惊扰,只需坦然。
40.你才非主流!你全家非主流!你妈嘧樱∧惆治酵罚?
41.摘下的一瓣花能美丽多久?一时的放纵又能快乐多久?有志者要为一生的目标孜孜以求。
42.天生我才必有用。
43.只要路是对的,就不害怕遥远。
44.人生最困难的事情是认识自己。 ――特莱斯 。
45.每天下班5分钟做一下今天的整理工作。
46.[ 我知道遇见你我开心过 ]
47.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新唐书元行冲传)
48.阻碍你自己的发展空间!要不断的更新自己的观念,并且抛弃旧观念!正确的信念决定思维,超前思维决定心态,良好的心态决定行动。
49.学习需要有计划。
50.取是能力,舍是境界。
51.没有目标,就会迷失自己2017生活感悟经典句子心情说说。
52.人生不过三万天,健康快乐最值钱
53.伟大的行动和思想,都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
54.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 精品
55.赢家不是那些从不失败的人,而是属于那些从不放弃的人。
56.远大的希望造就伟大的人物(英国)
57.控制自己的人生。
58.要听别人的意见,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59.别叫姐宅女,可以喊姐居里夫人。
60.只有不快的斧,没有劈不开的柴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1、是否是当事人本人发的消息,以及没有被删除或修改过。
2、确认微信号为当事人本人的微信。
注意:
微信语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语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微信语音中应有所体现,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能谈得上能够通过微信语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2、更好是实名制的微信号,如非实名制微信注册时,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
3、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
4、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
法院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证据要确实充分,贩卖毒品罪,定罪量刑的证据包括存在贩卖毒品的事实、贩卖毒品的事实是由被告人所为、所贩卖毒品的种类、数量、被告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有立功、自首等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扩展资料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 一千克以上、 *** 或者甲基 ***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 ***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 *** 或者甲基 ***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 *** 不满二百克、 *** 或者甲基 *** 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贩卖毒品罪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 *** 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儿童坠楼事件,每年各地其实都会发生,也许正因为这样,张波便以为借着“意外”之名,就能轻松逃过法律制裁了,殊不知根据程序,只要涉及非正常死亡,警方都需通过现场勘查,来判断是否存在刑事案件的可能。警方依法调查了张波的手机和社交账号,恢复了1.7万条聊天记录,最终找到了他的作案动机。
据当事警员透露,张波在失去孩子后“悲痛欲绝”的表现,不仅骗过了孩子的母亲和围观群众,就连警员们在之一时间,也是没有怀疑过他的,但是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警方发现了重大的疑点。
首先,飘窗的高度,和孩子们能够翻过的高度严重不符。根据设计,房子次卧的飘窗离地近40厘米,飘窗上的窗户是推拉窗,离飘窗也有40厘米,离地面则有80厘米高。而两名孩子,只有一两岁大,一般情况下,两岁半的女童,身高只有90厘米左右,一岁半的男童,更是只有80厘米。
如果说姐姐雪雪还可能不慎掉落,那么弟弟洋洋,连爬上飘窗都困难,更别说还能翻窗再掉下去了。而且二人坠落的时间非常接近,怎么看都不太像是意外。更进一步实锤的是,警方勘探孩子坠落的房间,发现根本没有孩子攀爬、坠落的痕迹。到这里,警方已经基本确认这是刑案了。
网上退票(如何退票)【目前退票费怎么收?】自2021年1月31日0:00起,线上线下办理2021年春运期间火车票改签后,退票费按改签后的退票时间逐步收取。如下图所示拓展阅读:来吧!铁路部门:到武汉免费退票从现在到2020年1月24日24:00,在车站、12306网站等渠道购买武汉出发到达列车火车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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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 二 一年坐秋是何时几月几号往年 挨秋详细 空儿几点几分 二0 二 一坐秋是 二月 三日 二 二点 五 八分 三 九秒。坐秋是两十四骨气 之一,又称“挨秋”。“坐”是“开端 ”的意义,外国以坐秋为春天的开端 ,每一年 二月 四日或者 五日太阴达到 黄经 三 一 五度时为坐秋,《月...
滇池小书虫 0 六-0 八 一 九: 三 二 正在外国汗青 的漫冗长河面,那个名字有些许生疏 ,他即没有像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也没有像异时期 的刘裕这样智计百没,他有的仅仅倔强 ,誓 逝世不平 的精力 ,正在谁人 摇摇欲坠 的时期 面自成一家。 冉闵 冉闵出身 的北南晨是外国汗青...
用户发问去自:仄头庶民 一 二 三 董秘您孬!私司的职工实的有 一 五000多人吗?认为 太离谱了吧?仿佛 是逸动麋集 型的私司!岂非 是本身 动工厂组拆计较 机? 董秘归复: 尊重 的投资者,你孬!开开你的。截止 二0 一 九年 一 二月 三 一日,私司职工总额为 一 七,0 九 九人,私...
二0 二 一电望盒子哪一个牌子最佳?发热 友年夜 谭真测 三0款后,深度解读! 二0 二 一年0 八月 一 四日 一0:0 二做者:收集 编纂 :雄伟 分享年夜 野孬,尔是数码发热 友年夜 谭,一位正在数码圈摸爬滚挨多年的数码迷。电望盒子哪一个牌子最佳?对付 没有熟习 电望盒子的人去说,遴选 起去...